2024年度,我单位认真学习并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我单位今年以来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202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2024年我中心继续按照〝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要求,严格程序、扎实细致、准确求实、公平公正地做好涉纪财物、涉案财物、价格纠纷调解等价格认定工作。 (一)做好涉纪价格认定工作 今年我中心有力有效办理了一批大案要案价格认定事项,涉及房地产、奢侈品、黄金珠宝等标的物,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贪腐案件提供了重要支撑,得到纪委监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二)做好涉案价格认定工作 我中心今年在长沙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办理违法犯罪案件、重点督办案件、处理件中办理了大量涉刑事价格认定事项,并及时高效地作出了价格认定结论,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独特重要的作用。 (三)做好价格纠纷调解工作 我中心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贴近群众、关系民生、扎根基层。今年我中心共调解了各类价格争议纠纷207起,调解成功率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九。我中心调解人员凭借出色的专业素质和优秀的服务态度获得了法院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做好涉行政事项价格认定工作 我中心通过做好重大工程项目和国有土地拆迁补偿、重大突发事件、罚没物资处置等行政事项的价格认定工作,为妥善解决经济利益纠纷,保障国家非税收入提供有力支持。 二、取得的主要效益 (一)社会效益 我中心对各项价格认定工作的开展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进行调查,基本情况是对口服务单位对我中心价格认定工作满意度达到了百分之百,全年无一例案件办理过程被投诉或被复核改变认定结论,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经济效益 我中心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的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的百分之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价格纠纷调解工作渠道单一 目前我中心价格纠纷调解仅保持与人民法院的沟通渠道,未拓宽思维,需不断推动线下调解工作机制和模式创新。 (二)价格认定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我中心价格认定人员参加价格认定业务培训学习渠道少,形式单一,知识储备和综合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三)价格认定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我中心目前还未通过多渠道多角度宣传价格认定业务,宣传意识还不够强烈,导致社会对价格认定工作不了解,人民群众对解决价格争议的渠道不知晓。 四、下步工作思路 (一)推进价格纠纷线下调解工作机制 积极与商超和社区沟通联系,推动线下调解工作机制和模式创新,并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增强调解工作实效,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所需所盼。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人员素质 全面深化全市价格认定业务系统学习,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区县(市)价格认定人员业务培训,促进人员业务知识更新,增强知识储备,提升价格认定人员综合业务水平。 (三)讲好认定故事,传播认定声音 通过官网或公众号、撰写新闻稿件等多渠道多角度加强价格认定业务宣传,讲好当下“价格认定故事”,传播当下“价格认定声音”,让社会深入了解价格认定工作,让人民群众知晓解决价格争议的渠道,真正解决群众所关注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长沙市价格认定品牌新形象。 五、办企业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开办企业情况。
1、2025年1月3日因我单位价格认定工作表现突出被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为市级表现突出单位。 2、今年没有涉及诉讼事项。 3、今年没有接到社会投诉情况。